学校各单位(部门):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采购透明度与工作效率,强化采购需求管理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0〕10号)及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,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范围
凡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服务及工程类采购项目,均须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。其中,货物类、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,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。各单位(部门)需全面梳理2026年度拟实施采购项目,确保应公开尽公开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深化论证调研。对照年度工作规划与实际需求,对限额以上项目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、需求论证与可行性分析,明确项目实施必要性、合规性与可行性。
(二)确定建设内容。精准界定项目采购标的、功能目标、技术规格、数量规模及质量服务标准等核心内容,确保需求清晰、合理、完整。
(三)规范编制概算。依据市场调研结果、行业标准及相关定额,科学编制项目概算,确保预算编制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避免高估冒算或漏项缺项。
(四)明确采购时序。结合工作推进计划,合理确定项目预计采购时间(精确到月份),统筹安排采购各环节工作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
(五)及时申报意向。请各单位(部门)在完成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的论证调研、内容确定、概算编制及意向申报工作后,按照要求填写《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》,详实填报项目名称、需求概况、预算金额、预计采购时间等信息,经主管校领导同意,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招标采购办公室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采购意向公开仅为初步安排,项目实际采购需求、预算金额及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(二)各单位(部门)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意向申报,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将不予纳入202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。
(三)招标采购办公室将对各单位(部门)报送的意向申请进行审核汇总,按规定统一公开采购意向,并做好后续采购组织与指导工作。
附件: 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申请表
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
2026年4月27日